【環保清風?以案為鑒】被控受賄孟偉受審 黨紀國法不容違逆
習近平總書記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會議上強調,要自覺同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斗爭,堅決預防和反對腐敗,清清白白為官、干干凈凈做事、老老實實做人。
當前,生態環境系統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全面從嚴治黨依然任重道遠。中國環境報開設“環保清風——以案為鑒”欄目,希望通過身邊案例促進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助力營造良好政治生態、打造生態環保鐵軍、凝聚治污攻堅的磅礴力量。
據江蘇高院微信公號消息,6月28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孟偉受賄一案。
徐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孟偉利用擔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參與國家科研課題、承接環境治理工程項目、公司經營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及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46萬余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孟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孟偉還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各界群眾4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此前,孟偉因為嚴重違紀已受到了嚴肅查處。
去年4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對孟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孟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求下屬報告巡視談話內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群眾紀律,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有關問題長期不解決,造成不良影響。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孟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涉案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雖然此案一審還未宣判,但再次引發人們的深刻思考,也給生態環境系統廣大黨員干部敲了警鐘,黨紀國法不容違逆。
唯有堅守初心,方可善始善終。昔日領軍者,今日階下囚。從被立案審查到被開除黨籍、公職,再到法院受審,我們目睹了一個頭頂多個光環的黨員領導干部的隕落之路。從外在表現來看,孟偉政治蛻變,經濟貪婪;從內在原因探析,孟偉理想信念喪失,三觀扭曲。
無論走多遠,都不要忘記為什么出發。心不正,行則亂。孟偉走到今天,從根本上說是忘記了初心,迷失了方向。“亂花漸欲迷人眼”,黨員領導干部面臨這樣或那樣的誘惑,隨時隨地存在廉潔風險。唯有堅守初心,在面對誘惑時才會面不改色,在走上彎路時才可懸崖勒馬。
嚴守黨紀國法,切勿觸碰底線。孟偉違反了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可以說是“全面破紀”,同時也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
在孟偉違紀違法的過程中,我們看到了他的自負和僥幸,看不到他對黨紀國法的一絲絲敬畏。“誰把法律當兒戲,誰就必然亡于法律。”在這方面,孟偉帶來的教訓不可謂不深刻,警示意義不可謂不重大。近年來黨內法規密集出臺,為黨員干部言行舉止提供了遵循。加強黨紀國法學習,已是當務之急。
攻堅大局面前,不容違法亂紀。一個黨員領導干部成長軌跡,關乎的不只是個人前途命運,更會影響黨和國家的事業、人民群眾的利益。孟偉犯罪事實主要發生在2013-2017年,如他本人所言,他給黨和國家的環保事業造成極其嚴重的損害,導致錯失了全面支撐國家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戰略機遇。
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的信息來看,今年以來,山東、河南、陜西、江西等省均有生態環境廳領導接受審查、調查,說明生態環境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形勢依然嚴峻,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需久久為功。
當前,“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正在如火如荼開展。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的總要求,錘煉忠誠干凈擔當的政治品格。
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是場大仗、硬仗、苦仗,不應有事不關己的旁觀者,更不容許有違法亂紀的破壞者。各地要通過主題教育,著力打造生態環保鐵軍,形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強大戰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