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誰還敢違法排污?太原公安抓獲環境犯罪嫌疑人105人
無人機全方位、無死角偵查,堅決杜絕違規施工作業;無縫式對項目展開聯合執法檢查,共檢查項目2.1萬余處(次),查處中重型載貨車違法4.2萬余起;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偵破涉及環境污染案件81起……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近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市公安機關5月19日“打贏藍天保衛戰”以來的行動戰果,堅定不移做綠色理念的“踐行者”、綠色經濟的“護航者”、綠色家園的“守護者”和綠色制度的“執行者”,為守護“太原藍”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撐。
無人機偵查,讓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無處藏身打贏藍天保衛戰,既是一場攻堅戰,也是一場持久戰。
根據太原市委、市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統一部署和“以鐵的決心、鐵的措施、鐵的紀律,抓好環保突出問題整改”的要求,5月19日,太原市公安局召開全市公安機關“打贏藍天保衛戰”動員部署大會,要求全市各警種全體民警堅持問題向導,發揮職能作用,堅決打贏太原藍天保衛戰。
為確保工作順利推進,太原市公安局制定印發《太原市公安機關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方案》,責成該局食藥環偵支隊牽頭,協調全市各警種,統籌指導,一天一調度、一周一排名,采取針對性措施,切實轉變工作理念,強化協作配合,主動受理查處,同時組織開展夜間“回頭看”專項巡查。
“針對大型施工場地面積大、污染點位多,我們啟動‘無人機環境污染監測’偵查模式,全方位、無死角進行空中取證,堅決杜絕違規施工等現象。”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長仇躍勇如是說。
民警街辦聯動,嚴查嚴管嚴處取得良好效果
環境就是民生,藍天也是幸福。運用法治手段,解決制約生態環保工作的突出問題,有利于推動太原經濟高質量發展,從而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在行動中,太原市公安機關聯手當地生態環境、城鄉管理等部門,創新執法模式,加力環境執法,以聯合執法的“組合拳”實施鐵腕治污,力求取得明顯成效。
太原市交警支隊從源頭管控、路面查控、整體聯動等方面統籌協調,嚴查嚴管嚴處中、重型貨車違法行為。
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推行“掛圖作戰”及“每日調度”工作模式,部署了“打擊戰場、治理戰場、巡查戰場、宣傳戰場”四大戰場。
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小店分局推行“社區民警+街辦”聯勤聯動工作模式,強化對國控監測點等重點區域管控,將打擊環境違法與日常檢查有機結合。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創新執法模式,制定線索移交函,規范案件發現、移交、處置程序。
清徐縣公安局強化警種聯動,對前期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問題中涉及的隱患逐項核查,并取得良好效果。
線索核查結合立案偵辦,為“太原藍”提供法律支撐
為堅決有效遏制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促進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確保太原生態安全,太原市公安機關將線索核查與重拳打擊、立案偵辦有機結合起來,對破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形成強大震懾。
截至目前,太原市公安機關累計出動警力3.1萬余人次,共檢查項目21684處(次),對未達到施工工地“六個百分百”標準要求的項目,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其中完成整改的共2133處(次)。
此外,在主要高速口、市區主干道、快速路設置執勤點位18個,共查處中重型載貨車各類違法42176起。
同時,太原警方累計偵破涉及環境污染案件81起,其中刑事案件9起,行政案件72起;共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05人,其中刑事拘留11人,行政拘留94人,為保護“太原藍”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撐。
典型案例案例一: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案(兩起案件)
5月30日,太原市公安局食藥環偵支隊開展夜間“回頭看”專項巡查時,分別發現太原雙明美凱房地產有限公司建設的楊家峪紫域半山(杏花嶺區)、太原新凱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的十二院城(萬柏林區),這兩處施工工地均未采取灑水抑塵措施,出入車輛也未清洗,造成工地及其周邊揚塵污染較為嚴重。6月12日,因污染防治設施運行不正常,逃避監管違法排污,兩處工地的環保負責人唐某、董某分別被太原市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
案例二:未辦環評拒不整改案
6月3日,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民警在上薛村包覆門業家具廠檢查發現,該企業無環評手續、無任何環保除塵設備,早在今年4月就被太原市生態環境局尖草坪分局下達過《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但其拒不停工整改,且在生產過程中,致使大量無組織粉塵直接排放,造成大氣污染。當日,尖草坪警方對該項目違法人員包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案例三:阻攔污染治理尋釁滋事案
萬柏林區白道村村委會附近土路系太原市規劃指定由太原市交通局施工的“土路揚塵污染專項治理”道路。6月8日下午,兩名施工人員在該路段施工時,遭到白道村村民陳某、王某等人阻攔、毆打及強行驅逐。當日,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立案偵查,對犯罪嫌疑人陳某、王某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案例四:無證非法販賣汽油案
去年6月至今年5月,犯罪嫌疑人趙某偽造購買汽油相關手續,通過犯罪嫌疑人范某從油庫低價購進92號車用汽油。在迎澤區王家峰村附近,趙某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出售汽油,共非法銷售92號汽油160余噸,銷售金額98萬余元,非法獲利15萬余元。6月19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打掉該無證非法販賣汽油的黑加油站點,犯罪嫌疑人趙某、范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迎澤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案例五:非法傾倒建筑垃圾案
2018年4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楊某未經任何部門審批,在清徐縣郝村河灣處非法占用41.96畝土地,私設渣土場,以每車40元的價格接收建筑垃圾、渣土,造成河道污染。其間,楊某共非法獲利14萬元。2019年6月26日,清徐縣公安局與當地有關部門依法取締了該渣土場,犯罪嫌疑人楊某被清徐縣檢察院批準逮捕。
案例六:施工工地污染防治設施閑置案
7月2日,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民警在位于解放北路的中車二期工程檢查時,發現工地現場負責人韓某在施工過程中未對物料和裸露地面進行苫蓋,未開啟污染防治設施,造成揚塵污染。7月5日,太原市生態環境局杏花嶺區分局作出行政處罰后,將案件移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警方隨后對韓某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