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 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環境部系統22人次因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被處分
生態環境保護是一項業務性很強的政治工作,事關黨對人民的莊嚴承諾,直接影響民心向背,影響黨的執政根基。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環境部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和加強黨對問責工作的統一領導,進一步壓實各級黨委(黨組)、紀委、黨的工作機關開展問責工作的政治責任,在生態環境部系統被查處的黨員干部中,22人次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到位受到處分。
2017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發出通報。因為有關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嚴肅、不認真、不擔當,落實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搞變通打折扣,甘肅省委、省政府以及包括3名省部級領導在內的多名黨員領導干部被問責。
近年來,生態環境部將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地方黨委和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底線,將生態環境保護主要目標指標層層分解,完善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實行嚴格問責,全面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全面開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緊盯黨委和政府,既查不作為慢作為,又查亂作為濫作為,嚴肅追責問責。
實踐中,一些地方存在問責簡單化、問責流于形式、問責不嚴肅不精準,甚至出現“應景”“頂包”問責的情況,影響了問責工作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對此,生態環境部進一步明確問責主體職責,規范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工作,尤其是進一步規范藍天保衛戰量化問責、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責溝通和地方督察問責工作,著力防止問責不力和泛化簡單化,依規依紀依法做到嚴肅問責、規范問責、精準問責、慎重問責,真正起到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作用,不斷夯實各級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
當前,生態環境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形勢依然嚴峻,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仍面臨較大廉政風險,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依然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情況仍有發生。有的部門和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不到位,在黨的建設方面仍然還存在寬松軟的現象;有的基層紀檢組織履行監督職責還不到位,不敢監督、不會監督的問題仍然存在。新修訂的《問責條例》給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劃出更為清晰可見的高壓線,對履職盡責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新修訂的《問責條例》,牢固樹立抓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瀆職的理念。”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部長李干杰表示,要按照黨委(黨組)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紀委履行監督專責、黨的工作機關依據職能履行監督職責的要求,準確把握問責情形,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形成問責合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打造生態環境保護鐵軍。